企业前几年统计数据可根据本企业的前几年统计数据计算出危险废物产生量与企业产量(或销量)的比例,得出产出系数,估计本年度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制定处置计划和费用使用计划,并及时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申请处置。与此同时,通过计算本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系数,实现了对下属分支机构或岗位危险废物的妥善处置。
危废处理企业应具备处置资质,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可的危险废物类别应包含本企业计划处置的危险废物,满足要求后签订合同,留存相应资质文件。
申请书、危险废物处理合同、资质等材料报批后,经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取得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后,即可安排转移。处理完毕后,由产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分别在联单上完善相关资料,并盖章,各方留存一联,其余两联分别交移出地、运输单位、处置单位。
做好危险废物每次转移处置的名称、数量、处理时间等记录,转移联单应妥善存档。
外国发达国家对危险废物的污染控制遵循“3 C”原则;避免产生(Clean)、综合利用(Cycle)、妥善处理(Control)原则,注重废物源的减量化,并注重废物的循环再利用,采用无害化处理处理处置技术。通过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实现节能减排的最佳途径,是实现减量化和综合利用的最佳途径。根据企业自身能力,倡导开展减废、综合利用技术研究,降低环保投入成本。